2月12日0点11分许,武安交警大队大同中队执勤民警在中山大街辅道开展夜查酒驾行动。一驾驶人在临近检查点时企图驾车掉头逃避检查,民警当即将其拦停,要求驾驶人配合酒精检测。驾驶人称自己没喝多少,但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12mg/100ml涉嫌醉驾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直呼不可能,称自己晚上在朋友家里喝了几瓶啤酒,喝完酒后还特意找了个代驾把自己送去打台球,打了三个小时台球后感觉自己酒醒了,这才自己驾车准备回家,没想到在家门口被查获。
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带驾驶人前往医院进行抽血,经抽血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109.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同时还将依法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