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错误不能犯两次
可仍有“顽固者”不思悔改
抱着侥幸心理多次铤而走险
漠视法规、我行我素
绝对是
好了伤疤忘了疼,屡教不改
“三次醉驾+无证”
以身试法
挺而走险
三次醉驾还敢上路行驶
严查!严查!
蜀黍必定严惩不贷
2月4日20时30分,武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开展夜查酒驾行动,一小型普通客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倒车,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要求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
经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9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的询问和核查中发现,驾驶人在2020年、2021年已经有过两次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经历,这次被查是第三次。民警都惊讶,“这个情况没有碰到过”。
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带驾驶人到医院抽血,经抽血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9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也就是说短短的四年内该驾驶人三次无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无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同时还将依法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武安交警温馨提示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务必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旦酒后选择代驾,务必全程由代驾人员驾驶,防范未然不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