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晚上9点40分左右,武安公安交警大队营井中队在辖区夜查酒驾时查获了一起醉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被查处后直接承认自己喝了酒,配合民警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车。在前往医院血检途中,驾驶人为逃避处罚,直接开始了狡辩,称自己是因工作原因喝了藿香正气水,从来没有喝酒,妄想逃避处罚,这种拙劣的演技让民警哭笑不得…
最终驾驶人被民警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经抽血检验,驾驶人血检结果为9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