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酒精检测时,赵某某态度良好,积极配合,但其副驾驶的朋友却心存侥幸,无视法律,再三强调说,“没事没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赵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23mg/100ml,在民警告知其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时,副驾驶的朋友这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自己嘴里的“没事、没事”马上成了大事,他除了一声“啊”,竟完全语塞。民警现场给赵某某和副驾驶的朋友普及了醉酒驾驶的危害,告知其醉酒驾驶可不是没事,也不是小事,而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同时告诫其千万不能饮酒后驾车,作为朋友更应该劝阻,而不是纵容。
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带赵某某到医院抽血 。经抽血检验,驾驶人赵某某血检结果为125.5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武安交警温馨提示:
抵制酒驾除了开车的人自己要严格遵守
同桌的人也应该起到积极的劝导作用
醉酒驾驶机动车
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
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成本大,喝酒需谨慎!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