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我市城区连续发生几起电动车被盗案件。本着露头就打的原则,局打击侵财专班民警迅速开展侦查。6月15日,专班成员李鹏通过调取监控,发现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据此,杨智峰、郭海波、常韩斌、李晓坡等同志迅速行动,根据其活动范围展开摸排。
经连夜摸排蹲守,6月16日10时许,专班民警在城区广场附近发现了嫌疑人的踪迹,并在一出租屋内将嫌疑人何某某、董某某当场擒获,现场提取一辆被盗的绿色台铃牌电动车。
经查,今年5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男,32岁,峰峰矿区人)、董某某(女,39岁,午汲镇人)以城区内停放的电动车为侵害目标,先后作案3起,盗窃3辆电动自行车。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某、董某某已移交刑警五中队,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