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16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被民警依法带往医院进行血检,血检结果为17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抽血途中,驾驶人可能意识到自己犯了严重的错误,一再询问民警,自己会被判几年。
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同时驾驶人还将承担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件已经移交到武安交警大队执法办案中队进行进一步处理。
邯郸武安交警:断交公告[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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