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武安市公安局刑警六中队接到北安乐乡群众高某某报警称,其被阳邑镇李某某以找工作为由诈骗3万余元。
经了解,高某某与李某某曾经在一个企业上班,是多年的工友。2021年8月,在家待业在高某某向李某某打听找工作时,李某某称自己认识某企业一个领导,可以帮其安排工作。
因为曾经是工友,高某某对李某某深信不疑,随即在李某某的指导下,还添加了该“领导”的微信。
随后,李某某与该领导以打点送礼、请客吃饭为由,让高某某陆续转账3万余元。每当高某某向李某某问及工作进展,李某某都以各种理由搪塞。直到2022年3月,高某某再次询问工作进展时,一直联系不上李某某,才发现自己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警后,中队负责人杨蔚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开展案件调查,发现李某某已畏罪潜逃不知去向。
李某某潜逃后,民警一直没有放松抓捕力度。5月11日,民警经大量摸排,发现了李某某的活动踪迹,并将其一举抓获。
经讯问,李某某对诈骗高某某3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李某某并没有能力帮高某某找工作,其自称认识的某领导,也只不过是其为了骗取钱财,用自己另一个微信号冒充的。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诈骗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