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线索挖出“跑分”窝点
4月11日,武安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接到上级推送线索,辖区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获悉线索后,反诈民警联合西土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对该线索进行核查,并将连某传唤到案。
经询问,连某承认了将银行卡借给郭某某的违法事实。随后,民警经进一步深挖线索,发现郭某某背后极有可能还隐藏着一个专门为不法活动从事洗钱服务的“跑分”团伙。
迅速出击端掉“跑分”窝点
为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当日下午18时许,民警迅速出击,在城区一出租房屋内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男,30岁,西土山乡人)抓获,当场缴获电脑2台、手机7部、银行卡23张。
顺藤摸瓜一举抓获
随后,民警顺藤摸瓜,在“五一”前后,将该“跑分”犯罪团伙李某(男,24岁,西土山乡人)、高某(男,24岁,西土山乡人)、李某某(男,23岁,西土山乡人)、郭某飞(男,23岁,西土山乡人)、郭某(男,23岁,西土山乡人)、邓某(男,28岁,西土山乡人)、邓某某(男,22岁,西土山乡人)等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查,自2022年1月份以来,郭某某、李某某等人分工明确,在城区一小区内租住房屋,购置了两台电脑,再收购、租借银行卡,实施“跑分”犯罪,银行流水高达1000余万元。
目前,该“跑分”犯罪团伙8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连某被依法治安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跑分”是什么?
“跑分”,指不法分子利用银行卡、POS机或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为他人代收款,随后再转账到上家要求的指定账户,从中赚取佣金的不法行为。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开设“跑分”平台为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色情网站等非法活动洗钱,已形成黑灰产业链。
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资金帐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醒
一、所谓“跑分”就是专门为电信诈骗、赌博等犯罪搭建平台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支付途径将赃款分流洗白的犯罪行为!
二、“跑分”过程中帮助洗钱最后涉案的第三方账户将被公安机关司法冻结,将直接影响个人征信,并将受到法律惩处!
三、警惕“跑分”陷阱,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出卖自己的身份信息、手机号、银行账号等,以免沦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