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密切接触者张某某行程轨迹的
公 告
2022年5月6日武安市疾控中心接到衡水市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送的关于确诊病例温某某的同车厢密切接触者张某某的协查函,经流调追踪,密接张某某行程轨迹如下:
5月6日早9:00同事孟某车在张某某所住小区(景县静园小区)门口将其接走,二人一同驱车前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于9:30分从大广高速上高速,途径邢衡高速、太行高速,下午15:00到达,在武安市什里店高速路口接受检查后,于15:30(出具核酸检测及普阳钢厂为其的相关证明后高速路口检查站工作人员予以放行,在什里店高速路口未做核酸检测离开)离开前往武安市普阳钢厂,14:42分在普阳钢厂附近王某饭店购买食物,(未在该面馆内就餐,打包带走,在驾驶车内就餐,用支付宝支付,就餐完毕后将餐具丢弃于附近垃圾桶),15:40驱车到达武安市普阳钢厂门口,在普阳钢厂三炼铁新压竖炉区为其工作人员讲解相关工作内容,晚18:00结束工作后同孟某一起前往普阳钢厂附近川湘餐馆就餐用支付宝支付。18:40到达武安市阳邑镇乾亨大酒店118房间办理入住。
请曾在提示时间段有过接触的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所在村镇(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联系电话:0310- -5170853 5170855
武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