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因驾驶载货汽车违法规定载客9人以下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武安市交警大队阳邑中队依法对驾驶人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2022年04月06日17时50分许,武安市交警大队阳邑中队民警在磁左线与阳邑钢厂口处,依法拦截一辆轻型普通货车。经现场清...[详细]
武安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盗采河砂案,抓获
网络辟谣 | 武安一网民微信群散布涉
涉案300余万!武安警方抓获一名涉嫌“
武安警方抓获一名盗窃电动车嫌疑人,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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