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持了8分钟后,考虑到驾驶人可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避免驾驶员驾车逃逸,危及其自身及周围群众的安全,经民警数次警告无果后,正当民警准备破窗时,驾驶人见无法逃脱处罚后,终于打开了车门。
经检测,该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武安交警大队快速路中队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2021年12月2日晚,武安交警大队快速路中队民警,在武安市中兴路与兴安街交叉口南500米进行夜查。20时23分左右,一辆黑...[详细]
雨天三轮竟载10人!民警现场查处严厉教
武安警方破案追赃,为企业挽回损失80余
武安警方快速破获多起企业被盗案
邯郸武安:酒驾被查,“好兄弟”上线了
邯郸武安:我白酒一斤半 我喝多就不开
武安警方破获我市首起盗窃热力资源案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路新时代商务大厦10楼 客服热线:0310-3181999 邯郸之窗 www.hdzc.net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冀公网安备 13040302001161号 冀ICP备120155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