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晚23时15分左右,武安公安交警大队大同中队在武安辖区中山大街与塔西路交叉口进行夜查,在对过路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小轿车驾驶人身上充满酒气,随即要求其下车配合检查,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初步检测结果为10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车,在与驾驶人曲某交谈过程中民警得知,曲某不是武安本地人,因为在武安工作所以居住在武安,今日是因为妹妹过生日,实在高兴才喝了酒,酒后认为回家路上不会碰到交警夜查,心存侥幸开车回家,随后被民警查获,民警随后带曲某去当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检测结果为122.4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车。
在检查、测酒环节,曲某十分配合,但是在与民警交谈过程中他一直央求民警“放他一马”,他是外地人,完全因为工作才来武安,如果因为醉驾判刑会对他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法不容情!酒驾、醉驾处罚严重,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曲某醉酒后驾车一案现已被移交至武安公安交警大队办案中队进行进一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