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晚23时左右,在市区中兴路与新华街交叉口卡点,一辆轿车被民警拦下检查。执勤民警发现驾驶人李某身上有酒气,疑似酒后驾车,随即要求其配合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李某口头答应民警,但是在吹气时反复多次作假,用各种借口拒不吹气、假装吹气,不配合民警执法,还口出狂言道:“判我三年”!如果驾驶人在民警执法过程中不予配合,拒绝进行或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检测,民警可带其前往当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李某在被民警带往医院后,经过民警多次劝说,最终配合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0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需要进行血检,驾驶人李某血检结果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后被民警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