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城区及重点道路货运车辆和农用车、拖拉机、畜力车等重点车辆禁行限行的通告
为维护交通秩序,预防交通拥堵,持续改善我市主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和大气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武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武安市交通运输局、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武安市分局、武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划定高排放车辆禁行区域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决定在主城区及重点道路执行货运车辆和三轮车、拖拉机、畜力车等重点车辆禁行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限行范围及车辆类型
(一)高排放车辆禁行区域:永峰公路以西,西二环以东,南二环以北,旅游大道以南范围约190平方公里生态功能新区为“高排放车辆禁行区”,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三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通行作业。
(二)主城区:东山大街(含)以西,神钲大道(含)以北,西苑大街(含)以东,磁山大道(含)以南范围,洺湖新区新华大街南延(不含)以东,神钲大道(含)以南,邢界公路(含)以西,南二环(不含)以北范围,禁止黄牌货运车辆、农用车、拖拉机、畜力车驶入。
(三)重点道路:邯武快速路禁止6米及以上货运车辆驶入;东二环、西二环禁止最大总质量3.5吨以上的柴油车驶入。
二、不限行车辆范围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抢修)、环境执法(监测)、救援、园林、环卫作业车等有明显标识和特征的专用车辆。
三、限行车辆通行证的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办理流程
运送用于保障禁限行区域内的生产、生活、建设等正常物资物品运输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使用柴油燃料)和使用其他清洁燃料及新能源,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及排放标准的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及其他限行货运车辆,确需驶入禁限行区域内的, 通过“交管12123”APP网上办理临时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二)办理原则
1、准许申请办理通行证件的货运车辆排放标准为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和使用其他清洁燃料及新能源,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及排放标准的,其他排放标准的货运车辆不允许申请。
2、主城区范围内高峰期每天7时至9时、11时至12时、17时至19时期间禁止一切货运车辆、农用车(三轮车、四轮车)、拖拉机、畜力车等车辆驶入。
3、主城区中兴路、中山大街、新华大街除晚22时至次日早6时允许办理通行证件的货运车辆通行外,其他时间一律禁止驶入。
四、绕行路线
根据主城区周边路网情况,按照“高速为主,外围国、省道路和外环道路为辅”的原则,建议黄牌货运车辆绕行以下路线:
(一)绕行高速公路
1、行经G309国道车辆:东来车辆由G309国道从青兰高速(G22)邯郸西站上高速;西来车辆由G309国道从青兰高速(G22)龙虎站上高速。
2、行经邢都公路车辆:北来车辆由邢都公路从太行山高速(S75)册井站上高速;南来车辆由邢都公路从青兰高速(G22)磁山和村站上高速。
3、行经磁左公路车辆:南来和西来车辆均由磁左公路从太行山高速(S75)什里店站上高速。
4、行经永峰公路车辆:北来车辆由永峰公路从青兰高速(G22)淑村站上高速。
(二)绕行国、省道路和外环道路
黄牌货运车辆可自行选择绕行G309国道、永峰公路、邢峰公路、邯沙公路、旅游大道、南二环、西三环、等外围国省和外环道路绕行行驶。
五、其他规定
1、经市大气办和市城管部门办理通行证件后的货车车辆及其他重点车辆,同时需通过“交警12123”APP办理临时通行证件后,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2、未按规定取得通行证驶入禁限行区域的,将依法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处罚。
3、本通告自2021年11月01日起执行,本市原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武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武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