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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公安持续发力,再次抓获7名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

来源:武安公安编辑:保存2021-09-27 10: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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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燕赵-砺剑铸盾2021”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

  武安市公安局不断加大

  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

  抽调刑警一中队,刑警二中队、刑警五中队、刑警七中队、马家庄派出所、寺庄派出所等部门精干警力

  成立两个专案组

  辗转全国多省

  9月份以来,专班民警深入研判,昼夜鏖战

  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展开凌厉攻势

  先后抓获该类犯罪嫌疑人7名

  有效打击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9月1日,武安市公安局电诈打击专班协助深圳龙岗公安局,抓获一名涉嫌出租银行卡犯罪嫌疑人张某。

  9月13日,专班民警在四川省成都锦江区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谭某抓获,成功破获一起案值76万元电信诈骗案。

  9月13日,专班民警在湖南省衡阳市对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朱某进行提审。通过讯问,其对出借对公账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9月14日,专班民警在广东省信宜市将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赖某抓获,成功破获一起案值60.2万元电信诈骗案。

  9月14日,专班民警根据公安部下发的电信诈骗核查线索,在四川省南部县将何某抓获。

  9月15日,矿山派出所循线追踪,将出借银行卡给他人实施诈骗的苗某抓获。

  9月17日,专班民警在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将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李某抓获,成功破获一起案值51.29万电信诈骗案。

  9月18日,专班民警在河南省郑州市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张某抓获,成功破获一起案值61.2万元的电信诈骗案。

  网警提示

  帮信罪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四大惩戒。

  诈骗必被抓,被抓必严惩

  武安公安

  将进一步提升

  打击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力度

  不断挤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生存空间

  全方位开展打击整治工作

  为群众守好“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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