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2021年8月30日中午13时许,武安市某焦化厂经理到武安市公安局冶陶派出所报警称,该厂购买的原煤被三名山西籍半挂司机换成了煤渣,在厂内化验发现后,三名大车司机仓皇逃走,去向未知,企业损失共计17余万元。
接警后,所长索利民高度重视,马上组织民警开展侦查。工作中,民警以车找人,经巡线追踪,查明了三名山西籍司机的个人信息和家庭住址。随后,索利民带领民警连夜驱车赶往三名犯罪嫌疑人家中实施抓捕,不料三人均在外躲避,只有亲属在家。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办案民警因情施策,转变工作方法,对三名犯罪嫌疑人的亲属讲法律,说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动员亲属规劝其三人早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经大量工作,9月15日,三名山西籍犯罪嫌疑人段某、段某某、李某到冶陶派出所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犯罪经过。
经查,段某三人在运输焦化厂所购买的101吨原煤中,将其中44吨原煤卖给货场获利4万余元,又购买煤渣与剩下的原煤掺在一起,企图蒙混过关,不料在被焦化厂化验货物时被识破。
目前,犯罪嫌疑人段某、段某某、李某三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企业在购买货物时,要加强运输货物检查,注意清点和核查货物存量和质量,小心这种“偷梁换柱”的把戏,以免蒙受经济损失。
最后,武安警方再次强调,切莫因贪图私利,投机取巧,触碰法律底线,其结果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