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口上水库放生鳄鱼进行处置的
紧急报告
市政府:
2021年9月16日下午17:30,我局接到活水派出所通知:有村民反映一辆黑色天津牌照轿车车主将两条1米多长的鳄鱼放入口上水库西支库尾。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对情况进行了核查,消息属实。
口上水库又名京娘湖,是我市著名旅游景区,在水库放生鳄鱼不仅会严重损害口上水库水生态水环境,还对水库周边群众和景区游客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且中秋,国庆双节将至,特申请市政府组织林业、公安、文旅、活水乡镇政府等部门,立即对放生鳄鱼一事进行处置。
第一,由林业部门按规定对鳄鱼进行捕捞,妥善处置鳄鱼。
第二,由公安部门对放生责任人调查并处理。(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由活水乡政府和公安部门,采取措施,在完成捕捉鳄鱼之前,严禁群众在水库周边及附近河道进行钓鱼、嬉水、游玩等活动,防止对周边群众造成伤害。
第四、由旅游部门按照相关规定,通知并监督口上水库周边景区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对游客造成伤害。
武安市水利局
2021年9月16日
9月18日,从邯郸武安市有关部门获悉,16日,两条鳄鱼幼崽被人非法放生于该市口上水库(京娘湖)西支库尾,当地正组织专业团队进行搜捕。
据悉,9月16日17时30分,武安市水利局接到活水乡派出所通知:有村民反映一辆黑色天津牌照轿车车主将两条一米长鳄鱼放入水库。
京娘湖是著名旅游景区,在此放生鳄鱼不仅会严重损害水库水生态和水环境,还对水库周边群众和景区游客安全造成威胁。接报后,武安市高度重视,组织水利、林业、公安、文旅、活水乡等部门,对放生鳄鱼进行处置。
经核实,两条鳄鱼放生位置在水库浅水区,搜捕工作正在进行。同时,公安部门对放生责任人展开调查工作。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有关部门提醒,在完成捕捉鳄鱼之前,严禁群众和游客在水库周边及附近河道进行钓鱼、游玩等活动,防止造成伤害。
来源:河北日报 武安市水利局 青年邯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