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3日,武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到河北某贸易公司侯某某报警称,2021年6月23日,其被宁波某有限公司业务员白某某(男,34岁,河北省迁安人)诈骗250余万元。
经查,今年6月底,犯罪嫌疑人白某某为赚取利润偿还个人欠款,在明知公司规定不能以个人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且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与河北某贸易公司签订合同,在骗取该公司购销款2485518元后,携款逃匿。
在查清白某某的犯罪事实后,民警戮力攻坚,积极抓捕工作;同时,对其上网追逃。
由于白某某在骗取货款后将电话停机并潜逃外地,给案件侦破带来很大难度。
工作中,民警迎难而上,奔走多地调查,经过不懈的努力,于9月8日9时许,在河北省迁安市某酒店附近将白某某一举抓获。
经询问,犯罪嫌疑人白某某对诈骗河北某贸易公司2485518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白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