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重型载货汽车未按右侧车道行驶
进行电子抓拍的公示
为规范中重型载货汽车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高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武安市区域内邢峰线实施中重型载货汽车靠右侧车道行驶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抓拍设备公示如下:
邢峰线33公里500米处(武沙交界处)
邢峰线68公里300米处(磁山桥北口)
同时在旅游大道小汪村交叉口———沙洺路口禁止车长≥6米,车货总重≥12t的货车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一百元罚款。对违反禁令标志的车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一百元罚款记三分的处罚。
本公告自2020年8月3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武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