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密切警企关系,护航企业经济发展,武安市公安局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涉企犯罪,同步出台四项护企措施,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扎实做好护企惠商警企共建,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近日,刑警五中队缜密侦查,深挖线索,速破一起焦炭掺假案,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彰显了武安公安服务经济发展的决心。
运输途中,贪心司机“偷梁换柱”
2020年7月24日,刑警五中队接辖区企业工作人员报警称,货运司机王某某刚刚运达企业的焦炭掺有大量煤矸石,公司怀疑原料被偷换,随即报警。
接警后,中队负责人吴义军高度重视,立即带领胡栋伟、刘日宽、张云飞等同志赶至现场展开侦查。
主管副局长李乾军获悉情况后,高度重视,责令限期破案。刑警大队大队长姚振勇带领赵萌等同志同步上案,开展侦破工作。
经向企业工作人员了解,一个多月前,企业在山西购买了一批焦炭,委托物流公司将焦炭运输至公司。近日,企业发现焦炭中掺有大量煤矸石,给企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在现场,面对民警的询问,货车司机王某某表示跟自己没有关系,自己只是负责运输,也不清楚为什么焦炭里有了煤矸石。
好好的焦炭,怎么到了企业就被掺了假?王某某肯定隐瞒了什么。
姚振勇、吴义军一方面安排民警将嫌疑人王某某(男,34岁,曲周县人)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一方面安排民警迅速调查货车行驶轨迹,查找可疑线索。
侦查中,民警发现王某某在运输途中,突然转变路线,向曲周方向驶去。随后,民警一路追踪,并连夜赶至曲周县搜集线索,最终确定了嫌疑人王某某的犯罪事实。
证据面前,百般抵赖的嫌疑人王某某低下了头,如实交代了其因一时贪念,在运输途中多次将车开回曲周老家,用铁锹将货车中间的焦炭卸下,“偷梁换柱”掺入和焦炭极为相似的煤矸石填充,非法获利15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武安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