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
平安出行始于心
拒绝酒驾践于行
但是总有一些老司机以身试法
今天我们就来曝光一起酒驾行为
一起来围观
酒驾&曝光
2020年6月2日21时,武安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北环路与中山大街交叉口处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城区中队民警在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轿车形迹可疑,像是在刻意躲避民警。民警立刻拦停车辆上前检查,该驾驶员李某芳果然“不负众望”,车窗刚摇下,便有酒味散发出来。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8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当事人带至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其含量为99.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酒驾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下班之后工作之余,人们晚上约上三五好友,出门喝酒聊天,本来是件畅快的事情,可等喝完,有些人坚持开车回家,不顾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武安公安交警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酒后驾驶。
如果不想和交警蜀黍在街头尴尬相遇
不想“出名”就请自觉做到
酒驾,醉驾
实则是在为生命砍价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鉴
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武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