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查处一起恶意编造发布谣言的案件
近日,魏县公安局接辖区某企业报警称“有网民恶意造谣,对其企业进行污蔑,并通过抖音短视频平台发布不实信息,给其企业经营带来不良影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接警后,魏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民警立即对此案展开侦查。
经查,该网民真实身份为柴某,从事网络工作,2023年6月份以来,该网民利用多个抖音账号,在抖音平台,发布关于“某企业相关人员打电话恐吓人”等不实信息,恶意炒作各类信息,借此吸引眼球、收割流量、牟取利益,其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违法人柴某到案后,经询问,柴某对自己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柴某进行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图好玩编个虚假信息在网络上传播不是小事!更加不能为了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故意编造。
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轻则承担侵权责任,重则罚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
另外,网络服务者应当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