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魏县公安局
查处了一起谎报警情案件
12月7日23时30分许,魏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名疑似醉酒男子打来的电话,声称自己被打了。然而,接警员在询问其是否需要120前去救助,并指派辖区派出所前去处置后,对面男子便开始恶意辱骂接警员和公安机关,接警员进行劝阻后,该男子挂断了电话,随后其又多次拨打110进行辱骂,态度十分恶劣,严重影响110接警平台正常工作秩序。
为坚决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大兴庄派出所出警处置。接到指令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工作,确定拨打报警电话的人是本辖区村民邓某力后,民警赶至邓某力家中,发现其言语含糊不清,处于醉酒状态,民警遂将其传唤到派出所并约束至醒酒。酒醒后,民警对其进行询问,邓某力表示,因酒后耍酒疯,为发泄才报了假警,并辱骂接警员和处置民警。
邓某力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安正常接处警秩序,占用公共资源,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邓某力因谎报警情、辱骂接警员和出警民警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魏县公安温馨提醒:
110报警平台是用于接受群众报警、举报、求助的紧急电话,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的窗口。谎报警情、案情属于违法行为,不仅是对警力资源的严重浪费,更有可能让真正有需要的群众得不到及时救助。对谎报险情、警情,恶意滋扰110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遵法守法,把公共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单位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