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四种理念”,引领人才发展。强化“一把手”抓人才工作理念。将人才工作列为全县“一把手工程”,县人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年度人才工作“5+N”考核指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指标内容、具体要求、责任人员,跟踪问效,持续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强化人才标准多样化理念。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做到不拘一格选拔和任用人才;强化“人才至上”理念。以促进人才成长和作用发挥为标准,切实做好使用、培养、关心、激励人才的各项工作;强化人才整体性开发理念。建立完善“乡贤人才库”和“人才智库”APP等平台,采取“使用性开发”“政策性开发”“储备性开发”等多种方式,推动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
创优“四个环境”,做好人才服务。优化政策环境。在各类制度、规定允许范围内,出台人才政策,发挥其导向作用,以达到广揽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目的;优化社会环境。鼓励人才干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加大人才宣传力度,切实抓好人才工作、人才政策、人才典型宣传,营造重才、爱才、助才社会氛围;优化市场环境。创建行业人才市场,发挥劳动保障事务所作用,通过周到服务、规范运作、科学指导、有力监督等措施来完善招商人才市场体系;优化工作环境。加强人才公园、人才孵化基地、人才公寓等人才创业载体建设,加强人才和人才项目培育,让各方面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
给予“四类补贴”,吸引人才落户。工资补贴。前三年企业引进的人才,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享受1000元/月/人补贴、硕士享受2000元/月/人补贴、博士享受3000元/月/人补贴,凭在魏社保证明,每年年终补贴一次;购房补贴。在企业工作满3年以上,并与企业续签聘用(劳务)合同的人才,在魏购房的,凭在魏社保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等,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可享受购房价的10%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硕士享受购房价的20%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博士享受购房价的30%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个税贡献奖。对已落户魏县的企业内高管人员,在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每年年终给予全额奖励;社保补贴。对已落户魏县的企业内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魏全额缴纳社保的,给予适当的社保补贴,每年年终补贴一次,补贴期限为3年。
今年以来,该县引进高端人才12名,发放各类补贴385.91万元,乡贤人才库汇聚人才6200人,人才智库吸聚人才12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