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4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申某被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警方列为网上逃犯,经过民警联系,仅仅过了一个小时,申某被规劝到涉县公安局自首。
2023年12月29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申某航被山东省青岛市警方列为网上逃犯,经过我单位民警大量思想工作后,申某航当即决定放下思想包袱,次日到涉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2024年1月2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李某被贵州省习水县警方列为网上逃犯,仅经过民警电话联系,仅过了半个小时,犯罪嫌疑人李某到涉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2024年1月3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蒋某被涉县公安局立案侦察,通知蒋某,其拒不到案。经过民警与其耐心细致的工作和规劝,蒋某决定放下侥幸心理,争取宽大处理,于2024年1月3日从江苏坐车到涉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警方提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应受的处罚不会缺席。”
涉县公安在此提醒在逃犯罪嫌疑人,尽早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终结逃亡生涯,早日回归正常生活轨道才是唯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