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成功被中华诗词学会
认定为
“中华诗词之县”
近日,中华诗词学会发出中诗字(2023)62号文件,认定涉县为“中华诗词之县”。
文件指出,近年来,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大好形势下,涉县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责任心,带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弘扬中华诗词传统文化,充分发挥当地优势,广泛开展中华诗词“六进”活动,建设“中华诗词之县”工作不断推进,为复兴与繁荣中华诗词事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经考察验收,涉县符合中华诗词学会关于“中华诗词之县”的建设标准。经中华诗词学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认定:涉县为“中华诗词之县”。
同时认定:涉县井店镇为“中华诗词之镇”;神头乡为“中华诗词之乡”;涉县原曲中学、龙北小学为“中华诗教先进学校”;涉县交通局、涉县阳光海岸小区为“中华诗教先进单位”;涉县太行颂文化园、娲皇宫景区、玉带河诗词公园为“中华诗词创作研究基地”。
来源:邯郸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