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涉县公安局井店派出所民警成功阻止一起冒充“公检法”电信网络诈骗案的发生,及时为受害群众避免了20万元经济损失。
当日上午,井店派出所接反诈中心预警指令,辖区群众付某某正在被电信诈骗嫌疑人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实施诈骗。接到指令后,民警迅速驱车前往受害群众家中,并立即与其电话联系,其始终拒接民警电话。处警民警心急如焚,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付某某家中,但其家中只有两个孩子,小孩称其母亲刚刚出门不久,为了争取时间,于是民警用付某某孩子的手机向其微信通话,付某某不但不接,反而将其孩子的微信拉黑。
时间每拖延一分钟,付某某被骗的系数就越高。民警向其孩子了解到付某某外出时穿着棕色连衣裙,骑着白色电动车,于是民警带上小孩赶紧开始寻找,并通过其它途径查找付某某下落。在经过龙湖公园的时候,民警发现一辆白色电动车停在湖边,付某某的孩子确定此电动车就是其母亲的。根据诈骗分子一般会让受害人寻找僻静的地方实施诱导诈骗的经验,民警判断付某某应该就在附近。民警遂以电动车为中心,分头开始寻找付某某。不出所料,在距离电动车三四百米的湖边芦苇丛中发现了付某某,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其手机,发现付某某登录着手机银行正欲向诈骗分子转账,庆幸付某某还未将密码输入进行验证,民警立即将支付页面关闭,终止了交易,及时保全了群众的财产。
直至此时,付某某仍然不相信自己被骗,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民警遂让其到派出所进一步进行反诈宣传。经过民警耐心地讲解,醒悟过来的付某某泣不成声,非常后悔与自责,她感激的对民警说:“幸亏你们发现劝阻的及时,要不我就把20万转给他们了。如果真是那样,我们家以后可怎么过!”随后,民警指导付某某在手机上下载并安装了国家反诈中心APP ,开启来电预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公安机关提醒
一、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进行办案,更不会核查资金,如有以上行为,一定是诈骗;
二、一般情况的“法律文书”和“调查令”都会采取面对面的方式传递,不会以网络的方式发放;
三、公检法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不会相互转接电话,勿轻信秘密办案而独自听人摆布;
四、遇到类似情况应及时告知家属或朋友,必要时可至公安机关进行核实,切莫听信对方的话,切断与外界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