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涉县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合伙人李某明报警称:其公司另一合伙人申某鑫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账户上100余万元资金据为己有,且其去向不明,长期寻找无果,造成企业经营困难。
接到报警后,经侦大队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申某鑫先后两次将该公司对公账户内100余万元资金转入其个人账户。专案组民警充分固定证据,仔细核查线索,奔波辗转多地,终于在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将蛰伏躲藏的申某鑫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申某鑫对其职务侵占公司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到案后,通过民警讲法律、讲情理、讲政策耐心感化,申某鑫委托其家属向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退赔100余万元,并取得报警人谅解。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涉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告破后,报警人李某明将一面写着“人民警察为人民,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办案民警手中,并激动的说着:“不是你们警察,我们这个微小企业将担负百万元外债,公司也将濒临破产,是你们为我们企业挽回了损失,真心感谢你们,为你们点赞!”
经侦大队民警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管理漏洞及风险,给予其完善管理的具体建议,做到了护企助企“无盲区”。涉县公安郑重提示:请务必遵纪守法,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涉企等违法犯罪,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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