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净网2022”专项行动中公
开征集网络违法犯罪线索
公 告
为深入推进“净网2022”专项行动,营造我县清朗网络空间,全面排查我县涉网违法犯罪线索,全力整顿互联网违法犯罪乱象,严厉打击互联网违法犯罪活动,涉县网警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网络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通过互联网攻击党和国家、危害国家安全,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恶意篡改党史国史,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二)通过互联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网络金融类违法犯罪、网络涉赌涉毒、网络淫秽色情、网络贩毒贩枪、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网络暴力犯罪、网络传播暴恐音视频、网络黑客攻击破坏、网络违禁品、制售非法网络“翻墙”工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疫情、警情、灾情、险情等突发事件信息,为博眼球,恶意篡改标题、虚构事实、嫁接发布、夸大误导、故意策划炒作社会热点和敏感话题,引发公众恐慌、威胁社会稳定、影响安定团结的。
(四)未核实信息真实性,打着“网络反腐”“维权”等旗号或借用“爆料”“曝光”等手段发布信息,扰乱社会秩序、引发群体性事件、泄漏公民信息、形成网络暴力对当事人造成侵害等恶劣影响的。
(五)利用网络或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威胁、恐吓、侮辱、谩骂、诽谤他人,煽动、教唆犯罪,实施网络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故意歪曲事实,以威胁、要挟他人、揭露对方隐私等手段施压获取“封口费”,实施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网络传播涉及未成年人的有害信息和向未成年人传播有害信息的。
(七)其他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二、征集方式
举报电话:0310-3880110
举报邮箱:sxgajjb@163.com
三、其他事项
(一)举报人应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的违法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链接、截图、交易记录等。
(二)举报人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有关责任。
(三)我们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涉县公安局网安大队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