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居民:
2022年3月10日涉县疾控中心接到天津市津南区疾控中心发来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王某某的涉县籍密接人员王某的协查函,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
密接人员王某于3月9日19时到涉县金源小州凉皮店(振兴路与迎宾街交叉口)就餐,(自述店内无其他顾客,店主为夫妻二人);19:13分前往对面的野尚膳包子店就餐,(自述店内有1名店长,4名服务人员,3-5桌顾客),约19:30分左右自驾车离开。除吃饭以外,全程佩戴口罩;20:23分直接返回固新镇孔家村后未外出。
现请3月9日上述时间段曾去过上述场所的人员立即与属地疫情防控主管人员或者涉县疾控中心联系,采取集中隔离措施,进行核酸检测,如有发热、咽疼等情况及时上报,闭环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关系到个人及亲朋好友健康问题,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报告,避免造成疫情传播。请大家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健康意识,保持正常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餐。
联系电话:
防疫处置组:0310-3897769
涉县疾控中心:0310-3892123、13932043915、13703103357
涉县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