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曲周县河南疃镇某超市像往常一样营业。当天上午8时许,工作人员刘女士正准备给客人找零钱时,拉开收银台抽屉,惊讶发现里面的现金不翼而飞,她立刻意识到这是遭遇盗窃。刘女士立刻报警,并对财物进行清点,发现还有一部手机及香烟等财物被盗。接报后,曲周县公安局刑警四中队民警立即前往案发地展开调查取证,经过细致摸查,成功掌握嫌疑人身份信息及行踪。11月10日,抓捕时机成熟,办案民警迅速出击,将嫌疑人曹某抓获归案。据曹某供述,近日其手头拮据,11月8日凌晨来到该超市后,发现超市无人,便想进去“拿”几包烟,其拉开超市卷帘门找到香烟后,发现收银台内有现金还有手机,便将其全部偷走,经审讯,曹某还供述出11月4日其在河南疃镇某村入室盗窃1000元现金的犯罪事实。
目前,曹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店主:
开门营业时,店内物品应妥善保管,不要长时间离开收银台,也要注意店铺门口财物的安全,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闭店时,将贵重物品和现金带走,仔细检查门窗是否关闭严实,有条件的应在店内及门口,安装防盗报警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