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公安坚持重拳出击
全力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0月11日
抓获两名抢夺手机嫌疑人
追回被抢夺手机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上一秒还在那看手机下一秒人就跑出门了”
“追出去已经没影了”
但是无论
演绎再精湛
配合再紧密
也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近日,曲周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经营二手手机门市,有一人来店里买手机,趁他不注意就拿着手机就跑了。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侦查。经侦查,迅速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两人为团伙作案,一人在店内实施抢夺,一人在店外骑车接应。民警连夜开展工作,迅速布控,于10月11日成功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讯问,两人对在手机店以假装买手机为由实施抢夺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经成功追回被嫌疑人卖掉的被抢手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小课堂
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