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城段滏阳河生态修复暨双河片区城中村改造提升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拟征收公告
为加大县城段滏阳河生态修复工作力度,加速旧城区改建进程,改善双河片区城中村人居环境,提升居住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规定,参照《邯郸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经曲周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项目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本项目分为太行街至滏阳河、滏阳河至定魏路、汽车站片区三个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四至范围如下:
1、太行街至滏阳河区域:东至滏阳河,西至太行街,南至振兴路,北至育才路。
2、滏阳河至定魏路区域:东至定魏路,西至滏阳河,南至振兴路,北至后河东村庄北界。
3、汽车站片区:东至利民街,西至定魏路,南至振兴路,北至定魏路与利民街交叉口。
二、拟征收准备工作
1、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各区域所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有序开展相关准备工作。
2、有关部门将对拟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现状开展调查,对房屋权属、区位、用途、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信息进行调查登记,被调查人应予配合。
3、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房屋拟征收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翻(扩)建、改建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有装潢、买卖、析产、租赁、抵押房屋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4、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原则上暂停办理拟征收范围内的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核发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为1年。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曲周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