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当前疫情防控成果,更好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守护全县人民生命健康,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常态化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县域内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外地来曲人员)。
二、核酸检测采集时间
即日起至6月12日,每周二、周五开展一次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
三、核酸采集地点
按统一安排在指定区域定点采集。
四、注意事项
(一)预防性核酸采集期间,各乡镇、社区要严格落实全员核酸检测各项要求,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做到区域内不聚集、减少流动,严格落实扫健康码、扫行程码、测体温等防控措施。
(二)所有参加核酸采集人员,在手机上提前准备好采样码或手机截图,老年人和儿童可提前打印好采样码,无采样码的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根据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三)采样期间,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严格保持“两米线”距离,不交谈、不聚集,不干扰工作人员,不扰乱现场秩序。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后,不参加当轮核酸检测,超过48小时后要及时参加核酸检测。
(五)对正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卧病在床等人员,工作人员将上门采样,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六)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要提前报告所在小区(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按小区(村)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采集核酸。
(七)开展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是落实“四早”要求的具体举措。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各类门店和所有卡口进出均要查看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驻留观看。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居民的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配合。
曲周县疫情防控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