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曲周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提醒:
这不是诈骗短信,而是“断卡”行动对涉案银行卡或手机卡卡主的惩戒措施!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开展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及贩卖“两卡”(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
“断卡”行动是指哪些卡?
“断卡”行动中的“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还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断卡”行动打击的是谁?
1、开卡团伙:自行或者有组织前往开卡的人员,以及金融机构、运营商内部利用管理漏洞为开卡便利的“内鬼”。
2、带队团伙: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办理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
3、收卡团伙:主要是接收手机卡、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
4、贩卡团伙:接收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至全国各地或者境外诈骗团伙。
“断卡”行动惩戒对象
惩戒出租、、出借“两卡”的违法失信人员或者单位。
对被惩戒单位和个人,通信运营商5年内只保留1张电话卡且不得办理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中国人民银行对其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至个人征信。
被惩戒人员有疑义的,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反诈中心110或0310-8890110。
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对公账户、支付账户、电话卡等行为涉嫌违法犯罪,你面临的不仅是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还会被金融、通讯行业予以惩戒。请珍惜个人信用,自觉抵制犯罪。同时,如发现买卖“两卡”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