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瓶装液化气进行“瓶改管”“瓶改电”和严查“黑钢瓶”工作的通告
为全面有效防控各类经营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强化燃气安全隐患风险点的源头管控,按照省市县关于燃气安全的工作部署要求,现就推进使用瓶装液化气用户进行“瓶改管”“瓶改电”和严查“黑钢瓶”工作通告如下:
一、推进天然气覆盖范围内使用瓶装液化气用户进行“瓶改管”。“瓶改管”即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使用瓶装液化气用户改用管道天然气。按照“严控增量、应改尽改”的原则,对管网覆盖范围内具备管道天然气接入条件、符合燃气相关标准规范的使用瓶装燃气餐饮企业、沿街门店,全部纳入实施改造范围。各符合条件商户,请于7月10日前向综合执法局或所在乡镇执法队报名。
二、推进瓶装液化气用户进行“瓶改电”。“瓶改电”即使用瓶装液化气燃气用户的燃源改用电源。对于管网覆盖范围以外、不具备管道天然气接入条件的用户,可以改为用电源。对于管网覆盖范围内具备管道天然气接入条件的瓶装液化气用户,也可自主选择改为电源。
三、严厉打击“黑加气点”和使用“黑钢瓶”行为。使用“黑钢瓶”极易发生安全事故,瓶装液化气商户在未完成“瓶改管”“瓶改电”之前,必须使用正规燃气供应企业供应的可追溯液化石油气,规范使用“瓶、灶、管、阀、报警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黑加气点”和使用“黑钢瓶”行为,一经发现,严处重罚,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