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日晚,收到邯郸市疾控中心推送山西省疾控中心协查函,函告我县路某系浙江一例确诊病例密接的同乘人员。我县立即对路某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主要活动轨迹予以公布,寻找重点关注人群:
1月29日8:30,在衡水乘坐衡水-邯郸大巴车(冀T59870,车内约20人),11:30左右到达邱县香城固,下车3人(含路某)。
请上述时段内可能与路某同时间、同地点接触人员,看到通告后,立即与所在地区防疫部门或乡镇(街道)联系,居家等待,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邱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