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4日11:58,我县收到邯郸市疾控中心密接协查函,反馈我县王某某,10月30日与浙江省嘉兴桐乡市一例新冠核酸阳性病例李某某同乘9C8766次航班(石家庄正定机场—上海虹桥机场),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及大数据比对,现将王某某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王某某,10月30日乘坐9C8766次航班(石家庄正定机场-上海虹桥机场),23:30到达上海虹桥机场,下飞机后和朋友(王某某,上海工作)打滴滴车24:00到达上海江桥万达广场公寓9楼921房间住宿。
10月31日—11月2日,在上海市江桥万达广场附近活动。
11月3日8:00自己打滴滴到上海浦东机场,12:15乘坐9C6583次航班(上海浦东机场—郑州新郑国际机场),14:20到达郑州新郑国际机场,14:57乘坐城际列车C2928于15:14到达郑州东站,15:57乘坐G1558(05车厢05F号),17:17到达邯郸东站,由其朋友胡某某驾驶私家车到邯郸东站接站。其二人约于18:00到洁雅口腔门诊(邯郸市浴新南大街315号)就诊(接诊为一男一女),5分钟后离开。之后到附近羊棒骨羊肉烩面(邯郸市浴新店)就餐,饭店老板为一男一女,旁边饭桌有6、7人同时就餐,期间手机所点外卖于19:05左右送到,19:10左右离开羊棒骨饭店返回邯郸市邱县。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或同乘可能与王某某接触的市民,立即向当地疾控部门或乡镇(社区)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邱县防控办:0310-8362224 0310-8368338
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310-8365196
邱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