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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保障房事项的公告

来源: 邱县宣传编辑:保存2020-11-11 1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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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个别地方发现有不法分子散布以代办申请保障房的名义非法收取代办费,严重扰乱保障房公平、公开、公正的分配秩序。为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现就申请保障房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保障房的全部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其办理程序如下:

  1、凡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⑴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到辖区居委会申请;⑵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由用工单位统一到县政务服务中心西楼房管局窗口申请。

  2、申请审批程序:用工单位(居委会)初审交房管局窗口后,县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联审并公示。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备案。

  3、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⑴填写《邱县保障性住房申请表》;⑵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县户籍的需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居住证);⑶婚姻证明;⑷收入证明;⑸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任何单位、机构、个人在办理保障房业务中收取费用,均为违纪违法行为。

  三、凡接到类似交钱就能办理保障房信息的广大干部职工,立即报警并向我局反映。已交钱的广大群众请立即向县纪委监委举报或县公安局报案。

  四、邱县住房保障部门投诉咨询电话: 电话:8356035

  特此公告。

  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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