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22时许,邯郸交巡警支队临漳大队民警在建安路与朱明大街交叉口设卡夜查,对一名驾驶人在进行酒精快检时被检测出酒精,该驾驶人向民警解释在长辈家喝了白酒。呼吸式酒精检测出酒精之初,该驾驶人对民警说:“你这个机器坏了吧”,企图逃避酒精检测。经民警教育后,该驾驶人配合民警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对该驾驶人核对身份信息时,民警发现其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当民警告知该驾驶人相关处罚结果时,其惊讶地说到:“啊?竟然要扣12分!”,民警告知其:“你驾驶证是怎么考的?记满12分后你的驾驶证将会被注销,半年以后可以重新报名考试”,驾驶人向民警说:“我当时考科目一考了四次,太丢人了,驾驶证被吊销了我就不再考了”。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且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