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牵头,多家协同。临漳县政府专题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工作标准、工作步骤,验收条件、验收流程、验收期限。具体操作中,联审联验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协同参与,打破部门界限,整合技术人员,组建联合验收小组,验收单位实行双负责,既提高了验收效率,又确保了验收质量。
一窗受理,并行审核。为方便建设单位申报验收,编制“竣工验收办事指南”,明确验收依据、验收内容、参与单位、工作流程,制作告知单、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结论告知书等制式表册。建设单位统一向县政务大厅“工程审批专区”申请,接到验收申请后,按照程序及时受理推送材料,相关单位并行并联审核材料,指导做好验收准备;在受理2日内启动联合验收,发放联合验收通知书,部门确定参验人员,准备验收相关资料,组织现场联合验收;需整改的督促及时整改复验,收集验收结果文书,指导做好竣工验收备案,一条线联合验收流程运行顺畅。
一次验收,分项对标。联合验收小组集中组织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技术人员,查验工程相关资料,听取责任主体竣工验收情况汇报、县质监站工程质量监督情况介绍、项目主管单位初步验收情况报告,对照事项验收标准,分组分项进行现场勘验,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意见书,实现一次验收解决多项验收问题。
一次预验,集中反馈。打破部门壁垒,重塑验收流程,建设单位提出联合验收咨询后,行政审批局根据项目验收事项,通知相关单位提前介入,对将要竣工的在建项目开展“预验”,提前进场为项目开展咨询辅导服务,帮助企业及时整改影响验收的具体问题,最大限度降低“返工率”。突出问题化解,共同研判验收计划及存在问题,掌握进展动态、协商研究路径、实时解决问题,跟踪帮助企业办理竣工验收。
一同联审,并联出证。联审联验结束后,各验收单位根据《联合验收意见书》,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关认可文书,需整改的,督促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验收部门核验合格后,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并联办理,统一办结后,出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通过联审联验模式,将原来一个项目竣工验收需向多个单位递交材料、分次接受验收、时长2至3个月,转变为一个项目竣工验收只跑一个窗口、递交一套材料、联合一次验收,验收备案事项最多不超过15个工作日完成,受到项目业主和企业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