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烟火气,最浓是法庭。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处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关键点。近年来,临漳镇法庭作为审判执行体系的“神经末梢”,始终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立足审判主责主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辖区群众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近年来,临漳镇人民法庭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守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宗旨,以勤勉敬业、忠实履职、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和认可,多次被授予“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先进集体”“集体嘉奖”等称号。
未成年保护站:用倾心调解托起成长摇篮
近年来,随着辖区内经济的发展,临漳镇法庭处理的离婚、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等案件不断增多,涉及未成年儿童案件也在不断增多。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承办法官始终秉承人民法院“最高限度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理念,用爱聆听每个孩子心底的声音,坚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努力调和父母双方矛盾,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努力做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守护者,助力儿童茁壮成长。
王某与刘某系十余年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孩子。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后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已是第三次来到法院,眼见无法再次调和,只好做调离的工作。承办法官考虑到对薄公堂可能会给孩子带来伤害,遂决定于庭审前最后一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站在子女的角度考虑问题,把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放在第一位。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消解负面情绪,打开心结,均表示愿意尊重彼此未来的选择,友好结束这段婚姻,刘某也同意出5万元房屋补偿款给王某,且孩子由刘某抚养。最终,双方按照法律程序领取了离婚调解书,这场持续三年之久的离婚纠纷,终得以圆满解决。
纠纷调解站:让司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临漳镇法庭位于我县老城区中心位置,辖内人口流动性较大、个体工商户数量众多,涉及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纠纷较多。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临漳镇法庭的承办法官从不拘泥调处形式,或在法庭之上,或在当事人家中,甚至有时跑到田间地头进行调解,只要能将矛盾纠纷彻底化解,处处皆是调解现场。
孙某是一起广告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与其朋友李某承揽了一批广告,但因李某资金周转不灵,迟迟无法支付孙某广告费,无奈之下孙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广告费。案件审理过程中,为尽快解决纠纷以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并直奔李某家中,依据双方诉求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案件得以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也重归于好。而有了司法的保驾护航,孙某也对自己小店未来的发展充满了信心。
亲情修补站: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赡养问题是全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在临漳镇法庭受理的赡养纠纷案件中,大多有这样一个特点:当事人多为身体条件不好、沟通能力较差的老人,且子女双方矛盾分歧较大、积怨较深。
考虑到赡养案件的特殊性,临漳镇法庭不仅在“硬件”上为老年人方便,还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软件”质量,积极开展判前走访、判后回访工作,及时了解涉老案件矛盾焦点及判后履行情况,对腿脚不灵便的老年当事人,还组织上门送达、上门调解,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脚上多些泥土,身上多些汗水,百姓就会少些纷争,我们法官心中就多些踏实”这是临漳镇法庭庭长马海燕经常说的一句话。下一步,临漳镇法庭将始终牢记初心使命,紧扣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要求,一如既往扎根基层土壤、服务人民群众、推动社会治理,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内涵,致力做平安建设的桥头堡、社会治理的排头兵、群众工作的先锋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书写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新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