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7日13时许,郝王村村民郝某某报警称:其停放在临漳县医院南门附近的电动车不见了,请求民警帮助寻找。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开展调查。经询问郝某某得知,4月27日,郝某某骑电动车到临漳县医院看望病人时将电动车停放在县医院的南门口附近,后因病人转院至邯郸治疗,郝某某一同前去陪护,忙乱中将电动车遗忘。直到5月7日回到临漳后,才想起电动车还在县医院南门口,等他到达县医院门口想取回电动车时,发现电动车已不见踪影。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开展走访调查并调取周边监控,查找电动车去向。经调查发现,该电动车被县医院一名保安吕某推到医院的车棚内存放。
原来,4月28日晚上23时许,县医院保安吕某发现该电动车一直停放在医院门外且未拔钥匙,担心车子被盗,便将电动车推到医院车棚内妥善存放,等待失主来领。处警民警对电动车进行了检查,确认无损毁后通知郝某某到派出所将电动车领回,并告知其电动车消失不见的真正原因。5月7日晚上21时,郝某某从民警手中领到了失而复得的电动车。
稿件来源:临漳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