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4日22时许,临漳县公安局临漳镇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程某某报警称,其被人打伤。接警后,处警人员张朋亮、刘山军、李志强立即赶赴事发现场进行处置。到达现场后,发现报警人程某某和张某在争吵推搡。经了解,程某某酒后在中心路附近经过时,不小心掉入一处未盖盖子的窨井中,后和路过的张某发生争吵推搡进而导致双方不同程度受伤。
了解情况后,鉴于双方一时冲动、双方无太大矛盾且伤势轻微,处警人员将当事双方带至派出所进行调解,经过民警耐心工作,5月9日,冲突双方同意调解并签订了治安调解协议书。
事后,张某某专门了一面锦旗送到临漳镇派出所处警民警手中,以表达对民警耐心化解群众矛盾的感谢之情。
稿件来源:临漳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