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5日23时许,临漳县公安局接到某中学班主任宋某某报警称,有人冒充其身份在班级群里收取学习资料费。
接到报警后后,刑警大队三中队民警迅速与宋某某取得联系核实情况。经了解,宋某某是临漳县某中学七年级的班主任,有人在其班级群内冒充她向学生家长收取资料费用,截止报警共有16位家长交了费用,每个家长398元共计被骗6368元。
经调查,成功锁定嫌疑人石某某(山东临沂市人),七年级在读学生。据石某某交代,当晚一个QQ好友谎称其妈妈是老师,妈妈的微信号不能正常使用了,让石某某帮忙替他妈妈收费。随后对方给石某某发过去一个二维码,石某某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受害人所在的班级群,并在群里以学校让交398元资料费为由,诈骗了16个家长共计6368元。
经耐心做工作,石某某已退还全部涉案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