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风险地区来临返临人员报备事项通告如下:
一、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临返临人员要提前报备;未提前报备的抵临后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对于已提前报备但经分析研判有疫情传播风险、抵临后第一时间集中隔离的,集中隔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从风险地区来临返临未主动报备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等由个人承担。凡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抵临后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提前报备,配合属地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从外地来临返临后,要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县医院、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居民切勿因未主动报备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0310—4679100
临漳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