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6日,临漳县疾控中心接到邯郸市疾控中心推送《陕西协查密接工单》的协查函:户籍地为我县的张某某为陕西省推送的确诊病例王某2022年1月1日G818列车5车厢的同乘密接,经流行病学调查,张某某行动轨迹如下:
张某某于2022年1月1日从湖南省郴州乘坐G818次列车5车厢到长沙南下车换乘G306次列车到邯郸东下车,17:30左右下车后由高铁站乘坐高铁站至临漳县汽车站小客车,车牌号:冀DC325Z到临漳县汽车站下车,全程佩戴口罩。
1月4日下午15:00左右与妻子一同去临漳县香衣库商场购物,购物时长约30分钟,期间全程戴口罩。
1月5日早上8:00左右由临漳县汽车站乘坐临漳县至邯郸市高铁站小客车车牌号:冀DV210K,到邯郸市高铁站下车。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张某某接触人员,看到公告后,在临漳县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临漳县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在临漳县域以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联系电话: 16630055277
临漳县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