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8日,鸡泽县公安局刘马昌村警务员张永宏带领义务巡防队员张晓、陈贺,刘洪相对村内治安巡逻时,接村民丁某求助称,张某家和丁某家发生矛盾冲突,事态有进一步激化的苗头,为阻止事态进一步发展,张永宏要求矛盾双方暂时回到各自家中等候,张永宏和巡防队员首先到丁某家中了解事情起因,然后又到张某家了解情况,通过对双方了解的情况,得知双方因为两家中间的路发生矛盾,出于对两家人矛盾的特殊性和复杂程度的考虑,张永宏决定让双方各自冷静一晚后,第二天再进行调解。
2月19日,张永宏带领巡防队员再次到丁某、张某两家进行调解,制定了一系列调解方案,双方家庭均接受调解方案,并互相承认错误,相互谅解,当场握手言和,双方承诺在以后的日子里要和睦相处,互相尊重。对于警务员张永宏和巡防队员们的调解表示满意,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