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和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鉴于我县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7月8日起,暂停全县每周一次的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
二、自7月8日起,居民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积极主动扫场所码、刷身份证、检测体温,实行亮码查验,做到逢进必扫,凡进必检,不漏一人。
三、重点人群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频次继续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四、有核酸检测需求的居民,按照“愿检尽检”的规定,到核酸采样点进行检测,费用自理。
五、提倡每个家庭中一名成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将其作为做好自我防护、对自己和家人健康负责的必要措施。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并肩,同心同行,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上述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
鸡泽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