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核酸检测在疫情防控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织密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在全县公共场所查验核酸检测证明。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查验时间
2022年6月1日全面启动。
二、查验对象
出入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
三、查验内容
4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其中,交通卡口、医疗机构、客运站等有核酸检测时限要求的,按原定时限查验;新返来县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
四、查验范围
各村、小区卡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卡口;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商业门店、理发店、美容店、加油站、维修站、药店等允许营业的公共场所。
五、查验分工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对辖区内村庄卡口、公共场所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负总责,开发区、保税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对各自管理区域公共场所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负总责。
2、市监局、发改局、卫健局、交通局、公安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的要求,指导督导分管行业领域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
3、县直各单位既要做好本单位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也要做好分包小区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
六、有关要求
广大居民进入公共场所请自觉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卡”,主动配合查验核酸检测证明。老年人、儿童等无智能手机的人员,可由随行家人通过“健康码”中的“老幼助查”功能帮助查询,或随身携带身份证扫“一体机”查询。3岁以下儿童进入公共场所无须查验核酸检测证明。
原则上,不能4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一律不得通过各类卡口、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相关人员可到便民采样点或医疗机构进行核酸采集。对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不认真、不细致,或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核酸检测关系防疫大局,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居民主动检测,配合查验,群防群控,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
感谢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鸡泽县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